关于部门月度用款计划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8    点击数:


关于部门月度用款计划申报的通知



按照资金支付管理的要求,为确保我院财务收支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特通知如下:

1、各单位(部门)上报的月度用款计划表是办理资金支付的依据,各单位(部门)根据工作进程和实际用款需求,申请支付资金。

2、月度用款计划表中的经费名称与下各部门申报的预算经费项目名称一致。

3、用款计划编报既要不重不漏,也不要盲目扩大,付款依据要充分。部门累加的月度用款计划数,不能超过学院下达的年度预算指标。

4、各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填报月度用款计划表,每月月底之前预报下一个月的资金支用额度,并将电子表和纸质稿报送计划财务处汇总。

5、月度用款计划表在计划财务处网站和财务QQ群下载。



联系电话:0716-8068645  联系人:周志华

附件:1.《月度用款计划表》



工作机构

名称: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院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学苑路33号

电话:0716-8068811

传真:0716-8068629

邮编:43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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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机构

名称: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纪检监察部

电话:0716-8068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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