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要求和《关于周平川等同志职务任用的通知》(文理党发〔2020〕11号)、《关于吴秀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文理党发〔2020〕12号)、《关于侯明丽等同志职务任用的通知》(文理党发〔2020〕13号)中人员安排,现将中层干部调整后工作交接通知如下:
1.请在本次调整中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中层干部,在2020年8月28日前到新的单位报到,完成工作交接。
2.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学院要求完成交接手续,并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工作交接清单》,清单一式3份,被移交人、接收人单位、党委组织部各存一份备查。(2020年9月4日前将交接清单交组织部)
3.岗位变动人员可带走原有电脑、打印机等普通办公设备;原工作部门的专用办公设备移交给接任者、办公家具留在原工作部门,并做好资产转移登记。
4.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敦促相关人员及时办理交接手续,确保在岗位调整过程中做到资产管理有序、工作无缝对接。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私自变更、处置工作资料、办公设备等国有资产及其他与工作相关的物品。对于不按照要求进行工作交接的相关人员,学院将予以追责问责处理。
附件: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工作交接清单.doc
党委组织部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