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院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9    点击数:


总支

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学院党委决定以总支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请各党总支认真组织学习,并于10月25日之前将学习情况交与我部。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纪检部

2016年9月28日


工作机构

名称: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院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学苑路33号

电话:0716-8068811

传真:0716-8068629

邮编:434020

E-mail:wlxy@yangtzeu.edu.cn

监督机构

名称: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纪检监察部

电话:0716-8068827

E-mail: cdwlxyj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