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7    点击数:


院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办函[2019]7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及要求。申报对象为学院在编在岗教职工,具体申报条件依据《湖北省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学院推荐名额为一名。

3.请申请人于11月28日下午17:30前将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附件:1.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2.湖北名师工作室评建工作补充通知

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的通知

4.2019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相关表格

人力资源部

2019年11月27日

工作机构

名称: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院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学苑路33号

电话:0716-8068811

传真:0716-8068629

邮编:434020

E-mail:wlxy@yangtzeu.edu.cn

监督机构

名称: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纪检监察部

电话:0716-8068827

E-mail: cdwlxyj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