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信息公开
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教办厅函〔2017〕41号) 要求,结合学院2016-2017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本年度工作报告。全文共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部分内容。现将学院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2017学年,学院积极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按照“便民、及时、准确”的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注重内容建设与载体创新同步,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及答复机制,把公开理念有机融入各项工作中,最大限度地保障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以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为契机,完善内部治理、提高工作透明度,助推依法治校和学院改革与发展。
(一)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
学院认真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定了《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校务公开实施办法》《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信息公开指南》,并将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编入学院办公室工作职责;院属各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学院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受理院内外信息公开申请和被举报的工作;院纪检部(工会)负责了解实施情况,监督收集反馈意见和建议。形成了由学院统一领导、学院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协调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合法合规
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下称清单),根据我院机构设置情况,将清单所列事项逐一对应到相关职能部门,要求明确责任人和责任时间,坚持信息公开工作与依法治校、机关工作作风建设、二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二级单位年度考核等工作紧密结合。
同时在积极按上级有关文件和学院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依法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的基础上,在不违反保密纪律的前提下主动扩大公开事项,力求更广、更全、更深的将学院的工作置身于群众的监督之中,接受群众的评议。
(三)保持公开渠道畅通,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师生
学院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不断完善学院官方网站和信息公开专题网站,要求各相关部门对照清单在对应的专栏中公开相关事项的信息,确保按规定应主动公开和重点公开的信息得到充分的公开。
始终坚持通过“两代会”、各种调研座谈会和文件、校园网、公告栏、宣传栏、院报、广播台、微信公众号、院领导值班日、院长信箱等多种形式和途径,保持信息公开渠道的畅通,在适当的范围公布符合有关公开规定的院务信息,确保公开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实效性。信息渠道的畅通,方便了师生及时、全面地了解学院工作的有关信息,加强对学院工作的监督,同时也能更快捷、有效地向学院相关部门就有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规章制度及时广泛征求意见
学院实行规章制度出台前广泛意见征求,出台后及时公布。学院利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网和各二级网站,建立规章制度意见征求与解读平台,让广大师生参与涉及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制定过程。学院在审查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均要求公开向师生征求意见,让师生可直接对拟出台的规章制度讨论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2.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落实
学院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到“十公开”,即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均在学院主页及招生网公开,向社会及时公布招生信息,无任何含糊其辞、弄虚作假的情况。录取新生复查在新生入学后开展并公布结果。同时举办高校长江大学安排专人全程监督我院招生工作,公布了监督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举报。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院对外开通11部“同号”招生热线,第一时间解答考生咨询疑问;开通咨询专用QQ号、企业QQ,每天14小时在线提供咨询服务;在学院主页醒目位置公布招生官方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
3. 财务工作做到公开透明
学院坚持财务信息公开透明,严格预算,增收节支。一是预算信息公开。我院是长江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没有独立经费预算,整个预算全部纳入长江大学预算之列。待长江大学对我院预算批复后,我院财务部门又及时将批复的预算情况分别向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逐一通报;学院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学院财务部门向大会报告预决算执行及财务分析情况,由大会审议。二是收费信息公开。每年新生收费项目及标准经物价部门批准后都会在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详细说明,并在我院财务室橱窗公示收费管理办法、新生收费标准及新生收费项目明细;新生报到时,在新生报到现场都会将收费标准以及收费项目进行公示。三是管理制度公开。学院每年不定期召开年度财务预算布置及相关工作会议,讲解财务政策,贯彻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向各部门通报其部门的预算经费使用情况;对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学院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等整理成册,印发各部门传阅、学习。
4.招投标工作逐步规范
学院高度重视招投标相关管理工作,制(修)定《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招投标采购管理办法》《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招投标工作流程》《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经济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分设4个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招投标的相关工作,规范大宗物资采购行为,保证物资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人事干部相关信息及时公开
学院严格执行报告制度,院领导按长江大学组织部相关规定要求报告个人兼职情况,严格履行出国(境)审批手续。严格按照《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选拔过程全程接受干部群众和纪检监督,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和任职文件均在校园网公布。严格执行人才引进计划,公开职称评聘规定及流程,公示申报人员的教学与科研业绩和评聘结果。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
学院重视管理制度公开,新生入学时发放《学生手册》,内含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制度,并组织相关制度考试。重视听取学生意见建议,评优评奖和助学金发放坚持公示制度;与学生相关的重大决定均召开座谈会。不定时召开“院长与学生面对面”的座谈活动,及时了解学生诉求,畅通信息渠道。多途径促进毕业生就业和创业,建好就业创业网,搭建就业线上线下平台,为学生求职创业开展针对性辅导,完善各类招考招聘信息的发布,建立学生就业绿色通道。
7.其他信息公开
学院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发挥学院门户网站及信息公开网的作用,及时公布学院的党务、政务工作,不断强化了校园网的信息公开功能。同时,学院还综合利用各类会议、院报、校园广播、宣传栏、电子显示屏、OA办公信息平台、“院长面对面”座谈会等途径,及时公开信息。广泛接受和直接听取广大师生、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和方式
学院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和方式主要是:
(1)公文发布。公布学院通过网上办公系统,网上批阅、传阅文件,向全院或院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具体决定,以及每周学院党政重要会议、纪要等文本,本学年度公文发布平台共发布110份文件,上行文41份。通过院领导信箱处理答复相关问题140余件。
(2)会议通知。通过召开“两代会”、党政联席会、中层干部会、党建工作例会、学生工作例会、全院教职工大会及各类座谈会等公开学院信息。本年度召开党政联席会30次,学生工作例会10次,教学工作例会5次,全院教职工大会1次,中层干部会议2次,各类调研座谈会10次。
(3)文本资料。通过发放年鉴、学生手册等纸质资料发给师生,让每位师生都了解学院的规章制度,明确自身的义务和权利,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016年发放年鉴200本,学生手册1822本。
(4)媒体宣传。以宣传报道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是我院信息公开工作的一项特色,学院的大事要事都及时通过院内阵地对学院规章制度、招生、财务、招投标、人事、干部、学生管理等进行宣传报道。本学年度共发布信息522条,点击量达20多万次,《泮池苑报》(院报)发刊 8期,学院广播电视台制作新闻123期,广播新闻3284条;
(5)采用现代化通讯手段公开信息。如手机、QQ、微博、微信等。2017年学院建立了“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尽量满足各类人群的信息需求,更加拉近了学生跟学院的距离。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2017学年度,学院未收到需答复的公众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我院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能及时地提供各种学院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六、因学院信息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6-2017学年,学院受理3起举报事件,已立即责成纪检部门予以调查与处理,并及时给予举报人回复,举报人对回复结果表示满意。
七、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随着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学院师生、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一些不足也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存在的主要不足为学院内有的职能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积极性不高,已经公开的一些信息,内容要素不完备。个别部门网站上公开的办事流程不详细。对“公示”信息和“公开”信息的理解尚有分歧。下一步改进措施主要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加强与“清单”事项承办人的交流沟通,统一思想、提高执行力,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