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6/17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进一步做好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省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鄂教办室〔2013〕9号)要求,我院对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现将我院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学院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坚持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学院师生、社会公众及其他社会组织了解办学情况,促进学院依法治校,主动接受监督,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工作透明度。

(一)认真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落实任务,明确责任。我院对《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进行了集体学习,及时组织召开了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各级有关文件精神。同时,还组织院属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就信息公开目录设置、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发布、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有关具体工作开展了座谈和研讨。

学院在院务公开工作的良好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编入学院办公室工作职责;院属各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学院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受理院内外举报;院工会负责了解实施情况,收集反馈意见和建议。形成了由学院统一领导、学院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协调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学院实行阳光招生政策,做到招生信息公开和全程监督。我院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招生工作,同时,举办高校长江大学安排专人全程监督我院招生工作,公布了监督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举报。为了让广大考生在招生录取期间避免上当受骗,在校园网学院首页醒目位置做了温馨提示,提醒广大考生我院在招生录取期间,不委托任何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确定录取专业不收取任何费用。学院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制定招生简章,并将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志愿填报等信息报省教育厅审批并在学院网站、湖北招生信息网、华中招生与就业网、新浪和腾讯官方微博、《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等主要媒体发布。招生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以考生及家长为主体,向社会及时公布招生信息,无任何含糊其辞、弄虚作假的情况。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我院对外开通10部“同号”招生热线,第一时间解答考生咨询疑问;开通咨询专用QQ号、企业QQ,每天14小时在线提供咨询服务;在学院主页醒目位置公布招生官方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

(三)学院坚持财务信息公开透明,严格预算,增收节支。一是预算信息公开。我院是长江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没有独立经费预算,整个预算全部纳入长江大学预算之列。待长江大学对我院预算批复后,我院财务部门又及时将批复的预算情况分别向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逐一通报;学院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学院财务部门向大会报告预决算执行及财务分析情况,由大会审议。二是收费信息公开。每年新生收费项目及标准经物价部门批准后都会在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详细说明,并在我院财务室橱窗公示收费管理办法、新生收费标准及新生收费项目明细;新生报到时,在新生报到现场都会将收费标准以及收费项目进行公示。三是管理制度公开。学院每年不定期召开年度财务预算布置及相关工作会议,讲解财务政策,贯彻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向各部门通报其部门的预算经费使用情况;对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学院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等整理成册,印发各部门传阅、学习。

(四)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公开平台。学院将门户网站作为对外信息公开的主窗口,对校园网及时更新,根据工作需要,开辟重大专项活动专题网站,强化了校园网的信息公开功能。同时,学院还综合利用各类会议、院报、校园广播、宣传栏、电子显示屏、OA办公信息平台等途径,及时公开信息。在学院主页设置了院长信箱和书记信箱,广泛接受和直接听取广大师生、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二、学院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我院根据相关规定要求,除法律法规和党纪规定的保密事项外,凡社会和群众普遍关心、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都主动公开,明确公开内容,把握公开重点。主要有以下内容:

(1)办学情况,包含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师资队伍;(2)组织情况,包含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院领导、部门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干部任免、廉政监督;(3)综合事务,包含统计数据、重要活动、重大事件;(4)规章制度,包含各项规章制度;(5)决策部署,包含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重大改革决策;(6)学生工作,包含招生情况、学生管理、学生就业;(7)教学管理,包含学科专业情况、人才培养、师资队伍、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实验室管理、教学硬件;(8)学籍管理,包含学生学籍情况、异动情况;(9)科研管理,包含科研项目、学术活动、目标管理;(10)人事管理,包含招聘计划、岗位要求、岗位设置、考核奖惩办法、工资福利、评优评奖、职称评审;(11)收费管理,包含收费项目、标准依据、收费程序、投诉渠道及方式;(12)财务管理,包含预算决算、报销程序、经费管理、数据公示;(13)资产管理,包含采购与管理、招标投标;(14)基建维修,包含基建维修项目、招标投标;(15)突发事件,包含应急预案、情况通报、处理结果通报;(16)监督工作,包含制度规范、情况公示;(17)校园安全,包含校园管理规定、事件处置、安全保卫;(18)后勤保障,包含服务项目、后勤管理。除此之外,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都主动公开。

(二)2012-2013学年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1)信息公开情况。通过校园网公布各类通知公告及新闻519条,通过文件主动公开信息76条,通过校报、简报主动公开信息9条;通过院领导信箱处理答复相关问题5件。

(2)会议召开情况。一学年来,召开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1次,全院性教职工会议4次,中层干部会议3次,其他层面座谈会10余次。通过会议向全院教职工公开年终奖酬金津贴分配、工资改革、岗位设置管理等重大问题;通过LED显示屏、班级会议向学生公开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重要事项。

(3)文件及材料上报情况。一学年来,印发党委文件24份、行政文件31份、《泮池苑报》(院报)8期;主动向上级报送重大事项上行文14份;报送2012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年报报表1份。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和方式

学院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和方式主要是:

(1)互联网:通过网上办公系统,网上批阅、传阅文件,向全院或院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通过学院校园网和其他网络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是我院信息公开最主要、最重要途径。

(2)会议:通过召开 “两代会”、党政联席会、中层干部会、党建工作例会、学生工作例会、全院教职工大会及各类座谈会等公开学院信息。

(3)文本:通过发放年鉴、教师手册、学生手册、统计报表、院报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4)媒介:通过校内广播、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布信息。

(5)采用现代化通讯手段公开信息,如手机、QQ、微博、微信等。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2-2013学年度,学院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也未出现要求公开收费和减免的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我院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能及时地提供各种学院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五、因学院信息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2—2013学年,未出现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目前,我院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院属有关单位信息公开实施情况不够平衡、内容不够规范、更新速度慢等,信息公开规章有关制度规范需尽快制订,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强化院系(部)两级管理,建立科学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指定专人和明确职责。

2.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力度。尽快制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政策,明确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和公开程序及监督措施等。

3.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加强信息公开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

201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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