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困难学生资助办法

发布时间:2018/03/30    点击数: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困难学生资助办法

文理院发〔2006〕37号

 

一、为帮助在校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解决因家庭、个人遇到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的生活困难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三、临时困难补助适用范围:

1.经济困难学生因病住院期间生活补助;

2.本人或家庭成员遭受突发事件造成经济困难;

3.学生家庭遇到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

4.经济困难学生缺少基本御寒过冬用品的冬装补助。

四、临时困难补助标准:

临时困难补助发放标准控制在2000元以下,特殊情况上报学院领导审批。

五、发放程序

第一步:本人提出申请(说明家庭详细地址、家庭成员、经济收入情况、申请困难补助的理由等);

第二步:各学部对其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其真实性;

第三步:学生本人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困难补助发放表》一式两份,学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四步:将《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困难补助发放表》一式两份交学工处审核;

第五步: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

第六步:学生工作处将审批后的《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困难补助发放表》一份交给申请学生,另一份存档。申请学生本人凭《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困难补助发放表》到院学生工作处领取补助。

六、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不给予困难补助:

1.学习不刻苦,经常旷课、迟到,一学年内有3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2.由于本人责任造成被盗、火灾等,而产生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者;

3.平时有高消费行为,抽烟、酗酒、铺张浪费者;

4.受学院、学部通报批评或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5.个人经济困难而又不愿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者。

七、本办法自文件颁发之日起实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工作机构

名称: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院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学苑路33号

电话:0716-8068811

传真:0716-8068629

邮编:434020

E-mail:wlxy@yangtzeu.edu.cn

监督机构

名称: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纪检监察部

电话:0716-8068827

E-mail: cdwlxyj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