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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关于2026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6-09-16 16:43:57  浏览:

各教学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在全体学生中实施心理普查的文件精神,及时把握新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做好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我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定于2026年9月21日(周一)—9月23日(周三)对2026级新生全面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目的:新生心理健康测评数据作为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的基础资料,是做好学生心理工作的重要前提,也是有针对性地进行必要的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的重要前提,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心理危机恶性事件的发生。
二、准备工作:请各教学单位新生辅导员将《2026级新生心理普查操作指南(手机简版)》发至各班级群,于指定时间组织学生集中填写,完成相关测试。
三、测评对象:2026级全体在校学生(含本科生、专科生、专升本学生)
四、测评内容:症状自评量表(SCL-90)、大学生人格问卷(UPI)、MBTI人格量表(MBTI)共三个问卷。
五、测评时间:为避免同时访问人数过多导致系统崩溃,建议按如下时间安排测评

时间

教学单位

9月21日(周一)

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9月22日(周二)

经济与法学系、教育与心理学院、人文与传媒学院、体育系

9月23日(周三)

建筑与设计学院、管理学院、数学与医护系(含东校区)


六、具体测试步骤

详见《2026级新生心理普查操作指南(手机简版)》
七、测评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督促、指导新生班主任、辅导员老师在班级中做好新生心理测评的宣传、介绍、动员工作,使新生充分了解测评的意义。
2.各教学单位心理负责人要认真细致做好信息录入、核对工作,确保本单位测评率达到100%。
3.系统开放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9月27日,各教学单位务必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任务,逾期系统将关闭。
4.汇总2026级学生学籍异动名单,电子表发至薛兰慧老师QQ邮箱1179901213@qq.com,截止时间9月23日前。
5.若有疑问,请联系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薛兰慧老师,电话0716-8068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