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要求,我院于2025年10月24日启动了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经学生个人申报、各班级评审小组评定、班级公示、院、系审核、公示,学生工作处复核,上报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拟推荐万学君等256名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董豫杭等505名同学获得国家一等助学金、胡鑫仪等1210名同学获得国家二等助学金、杨茜等505名同学获得国家三等助学金,现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如对公示的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纪检监察部和学生工作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8日-20日(共3天)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纪检监察部电话:0716-8068827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工作处电话:0716-8068203
联系邮箱:xgczzzx203@163.com
联系人:郭老师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