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学生事务

学生资助

关于做好2023年自然灾害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3-09-12 09:18:54  浏览: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加强精准资助,帮助遭受灾害的学生共纾困难,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临时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现就我院学生临时经济困难补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受台风等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2023级新生)。

二、资助标准

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临时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结合学生及其家庭具体受灾情况核定。

三、申请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向各教学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与材料报送。各教学单位对学生本人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审批与发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批材料,根据学生及其家庭具体受灾情况发放相应资助金。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做好排查。请各教学单位及时开展情况排查,深入了解学生及其家庭受灾情况,积极宣传资助政策,指导学生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做好受灾学生的关爱工作。

2、严格把关,准确报送。请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9月15日前提交《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受灾情况证明材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汇总表》(附件2)。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gczzzx203@163.com,纸质版提交学生工作部111办公室赵老师。

学生工作部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