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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3-2024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4-04-09 08:29:14  浏览: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为保证2024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如期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核查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获评国家助学金学生的受助资格,因违纪违规、休学、退学等学籍原因需要停发2023-2024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填报《关于国家奖助学金受助学生取消资助资格的备案报告》(附件1)电子版,并同时报送证明材料扫描件。

2.请对照《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核对表》认真核对学生发放信息。如学生因未成年需要委托家长代领,按照委托书要求提供相关纸质版材料。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4年4月16日前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8058

学生工作处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