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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补充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3-10-25 15:36:59  浏览:

各教学单位团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及《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共青团发展团员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按照团中央《2023年全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指引》及团荆州市委相关要求,结合前期摸排和征求意见,现开展2023年新发展团员增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配原则

依据学院2023年各教学单位团总支报送的入团积极分子数量(769名),同步结合2023年上半年新团员发展数额及各教学单位团总支团青比分配本次增补的新发展团员名额。

二、基本条件

1、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在校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2、政治思想上先进。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刻领悟“两个确定”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 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青年大学习、主题班团课参学率100%,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3、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主动在志愿汇上注册志愿者,积极主动参加各级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近一年内志愿服务时长一般不少于10 小时(一年级上学期除外)。

4、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成绩班级综合排名原则上应在50%以内思政课学习成绩原则上为优良(80分以上)

5、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党章党纪看齐,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遵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种行为规范,在校期间无不良表现,无违纪处分。

6、 入团积极分子在发展入团之前需参加由校团委或各教学单位团总支统一组织的不少于 4 次的入团教育培养(半年内)。教育培养包括集中教育和实践锻炼,以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团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信念。

6、优先发展的条件。获得院级及以上各类表彰或通报表扬等。

三、新团员接收程序

1、接收新团员应当严格按照团章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办理。发展青年入团,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看其是否在课业学习、学生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申请入团的青年要有本支部的两名团员作介绍人。入团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申请入团的青年自己邀请,或由团支部指定。受过处分的团员或尚在缓期注册期间的团员,不能作为申请入团青年的入团介绍人。

入团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团的章程,说明团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2)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团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学习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团组织汇报;

(3)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团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4)在团支部大会上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团支部委员会应在入团积极分子中讨论确定团的发展对象,教学单位团总支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进行预审。教学单位团总支将预审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各班团支部委员会,并向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团志愿书》。发展对象要认真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入团志愿书》经支委会检查合格后,再提交团支部大会讨论。

4、青年入团必须经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讨论青年入团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团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青年入团的主要程序是:

(1)申请人汇报个人简历、家庭情况和对团的认识、入 团动机以及需向团组织说明的问题;

(2)入团介绍人介绍申请人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团表明意见;

(3)团支部委员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议意见;

(4)与会团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团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新团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团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本团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团支部大会讨论两名以上的青年入团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四、注意事项

1、加强资格审查,严禁将本是团员的青年再次纳入发展对象。确定新发展某名学生为团员前,各团总支(团支部)需将学生身份证号码在智慧团建系统中搜索(登录(首页)-全局搜索-选择(团员/团干部)-输入身份证号),如果该学生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已有团员信息,则不能重复发展。如在发展阶段核查出已在系统中的团员被重复发展,该团员所在团总支来年入团发展名额减半。

2、新发展团员要及时完整录入到智慧团建系统(包括团员编号和上传志愿书),团员发展工作和录入工作纳入基层团组织考核。

3、关于2023年团员发展指标落实推进工作,原则上,2023年9月入学的大一新生,不纳入2023年发展计划,大一下学期可按程序发展。请各教学单位团总支做好统筹,制定指标规划,抓紧时间推进有关工作。

五、时间安排

补充发展团员工作于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烦请各教学单位将附件1于11月5日5:00前报送至团委, 督促新团员于11月10日前完成“智慧团建”录入工作,并提醒新发展团员入群:942700035。

联系人:龙晓华

邮 箱:982533413@qq.com

联系电话:0716-8068509

共青团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