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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湖北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节参赛作品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3-09-07 15:22:34  浏览: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措施》(鄂办发〔2021〕39号)和《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3〕3号)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北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节暨参加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面向全院师生征集优秀参赛作品。请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特色组织主题评选,择优推报至团委,团委综合评审后择优推报至省赛。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主题

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

二、总体要求

参赛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体,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向,与祖国同行,胸怀家国,奋力筑梦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精神状态;展现当代大学生高雅的审美情趣和出色的艺术才华。各项活动要做到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三、参加对象

(一)文艺节目、学生美术作品和艺术实践工作坊参加对象为:全体在校生。

本届艺术节分甲组和乙组。甲组指非艺术专业学生组。乙组指艺术类专业学生组。

(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参加对象为:全体教师。

四、征集内容

本届艺术节以评选“三优一案例”为主要内容。“三优一案例”指评选优秀文艺节目、优秀美术作品、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

(一)“三优”项目(优秀文艺节目、优秀美术作品和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评选,参评要求见附件5、附件6。

1.优秀文艺节目含集体节目和个人节目。文艺节目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

2.优秀美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

3.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四部分。

(二)“一案例”项目(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评选,参评要求见附件7。

“案例”内容包括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等方面。

五、评选方式

“三优一案例”评选除“一案例”项目外,“三优”项目均需先报送录像和照片进行初评。

(一)“三优”项目评选

1.优秀文艺节目初评采取录像评选的方式进行。以“五月风-科技文化节”院级精品项目及大学生艺术团学年成果展演优秀作品为主。各参赛单位填写《优秀文艺节目报表》(见表1)。

2.优秀美术作品初评采取评选照片(微电影报送录像)的方式进行。各参赛单位报送美术作品照片(录像),并填写《优秀美术作品报表》(见表2)。

3.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初评采取录像评选的方式进行。各参赛单位报送艺术实践工作坊录像,并填写《艺术实践工作坊报表》(见表3)。

(二)“一案例”项目评选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评选采取评委打分的方式进行。参评案例由教学单位集中报送,并填写《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报表》(见表4)。

六、省赛推报数量

(一)优秀文艺节目不超过15个、优秀美术美术作品不超过15幅,艺术实践工作坊和美育改革创新案例报送数量不限。

(二)甲、乙组节目和作品的比例为:甲组60%、乙组40%。优秀文艺节目中集体节目不低于70%,个人节目不超过30%。报送的文艺节目甲组参评节目中必须有1个合唱节目。

七、材料报送要求

“三优一案例”报送材料电子版(照片、录像、文稿含PDF版和Word版)以“xx院(系、部)-大艺节+作品类别”命名于9月28日前发送至邮箱95463826@QQ.com,纸质版交至团委112办公室(图书馆一楼)。

八、报送截止时间:9月28日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珍珍

电 话:0716-8068509

共青团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