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的文件精神,按照2023年度(第八届)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通知中评选程序的要求,为做好评选的现场答辩评审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经个人申请、各教学单位推荐、学生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17名候选人(1名候选人放弃)。
二、答辩时间和地点:
2023年5月11日(周四)下午13:30点,学术报告厅B112
三、答辩方式和内容:
1、8分钟的PPT展示,包括自我介绍、学习情况、所获奖项、社会工作等;
2、2分钟主题演讲,具体内容自行拟定、但必须契合答辩主题。
学生工作部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