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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品牌)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2-10-15 09:19:06  浏览: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品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我院思政工作改革创新,加快构建我院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促进我院学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推进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质增效。

二、申报范围

本次启动申报的专项任务项目分为辅导员工作精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精品、班主任工作精品、学生管理工作精品四个类别。

1.可参考《2022年湖北省高校学生工作品牌项目申报选题指南》明确的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项目立项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2.原则上要求每个项目已实施1年以上,注重实践、实干、实绩,具有清晰的导向性、鲜明的特色性,稳定的持续性、较强的示范性。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对象为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健康教师、学工管理干部等四类人员。项目主持人应在相应身份对应的现有岗位上工作满2年以上,是项目方案提出人、可行性报告的主要撰写人和技术方案的设计人。项目其他主要成员身份须为教师,人员不超过4位。项目其他参与人可以是教师或者学生,鼓励吸收更多的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参与,人数一般不超过20人,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每个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团队主要成员参与其他学生工作品牌项目的申报。已经担任过学工精品、实践育人项目,以及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其他研究项目主持人的,需在项目完成结项后再具有申报资格。已获教育部和我省立项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品牌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做撤项处理:

(1)项目主持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和可能;

(2)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主持人、项目名称或项目基本内容;

(3)项目规定周期内未能完成约定的任务,1次申请延期后仍未完成;

(4)项目研究方向和成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职业伦理规范,或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等;

(5)在申请结项评审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

(6)其他需要撤项的情形。

凡撤销的项目,追回剩余项目资助经费,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被推荐申报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四、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于2022年10月19日上午11:00前,将材料:1.《2022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品牌)申报书(A表)》纸质版和电子版(PDF格式)材料各1份;2.《2022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品牌)申报书(B表)》及项目支撑材料电子版(PDF格式)1份、纸质版5份报送至学生工作部,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因学院需完成评审并公示,逾期上交的申报材料不予以受理,请有意愿申报的老师一定要按时上交申报材料。

联系人:汪老师8068203

邮箱:278330641@qq.com

通知网址: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学生工作品牌)的通知 http://gxsz.e21.cn/index.php?g=gxsz&m=news_list&a=newsdetail&id=46633&term_id=74

 

学生工作部

202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