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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在校大学生兼任镇(街道)团组织副书记工作方案

发布者:  时间:2022-09-19 09:59:11  浏览: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城市基层组织工作规定(试行)》、《沙市区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实施方案》(沙办文〔2022〕21号)的有关要求,围绕沙市区高质量发展大局,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帮助在校大学生在基层实践中开拓眼界、增长才干、提升素质。共青团沙市区委员会决定面向高校选聘一批优秀在校大学生担任兼职乡镇(街道)团(工)委副书记。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选聘情况

面向全区6个街道、4个镇团组织,结合各地岗位需求,选聘一批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兼任副书记,兼职时间为1年,期间每周工作时间不应少于三个工作日。

二、报名条件

(一)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年满18周岁;

(二)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三)在校期间积极参与各类党团组织活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学校在册社团的主要负责人优先;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行,身体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执行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无不良行为记录;

(五)在岗期间能服从组织安排。

三、选聘流程

(一)岗位发布。团区委根据沙市区镇(街道)岗位分布表(附件2)确定选聘岗位,通过“青春沙市”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组织报名。原则上实现各镇、街道团(工)委全覆盖。

(二)组织报名。团组织广泛宣传,通过社会化动员、向高校摸底等方式,征集拟兼职团组织副书记名单。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沙市区镇(街道)团组织兼职副书记申报表》电子档(附件1),将报名表电子档和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团委指定邮箱(982533413@qq.com)。

(三)资格审查。团区委将结合各单位岗位需求,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选聘流程,一经发现谎报瞒报等情况将直接取消选聘资格。

(四)面试比选。面试由区团委联合各高校团委、各镇(街道)团组织开展,主要考察参考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举止仪表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满分为100分。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表现等情况,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公示聘用环节人员。

(五)人选确定。报名人选根据资格条件由团区委联合镇(街道)团组织会商审核后确定,对外发布,由团区委统一聘任。

四、工作内容

围绕共青团中心任务开展工作,聚焦新时代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协助做好基层团组织建设,组织策划团青活动、志愿服务、青少年关爱、团员教育管理、党的二十大宣讲、基层综合治理等工作。

五、工作保障

(一)各镇(街道)团(工)委为每位兼职大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兼职人员不在兼职单位领取工资,兼职单位为兼职人员履职提供必要保障,因工作产生的各项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实报实销,同时为兼职大学生提供食宿保障。

(二)兼职工作期间,兼职大学生要服从兼职单位安排,参照正式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如有活动或其他外出事由,应主动向兼职单位报备,并确保外出安全。

(三)兼职结束后,对完成工作任务并表现合格的大学生出具兼任职务证明、工作实绩鉴定意见。对表现优秀者,团区委按照30%比例授予优秀团干部称号,特别优秀的推报全市优秀团干部,结果通报至兼职大学生所在学校团组织。

共青团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