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用艺术陶冶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引导师生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不辜负党的期望、人民期待、民族重托,树立高远的理想追求和深沉的家国情怀,把举办艺术节活动作为学校美育培根铸魂的重要载体,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献礼。
二、活动主题:
本届大学生艺术节活动主题是“奋斗﹒创新﹒奉献”。
本届大学生艺术节坚持面向全体的原则,努力让每个学生成为艺术节的受益者。艺术节各项内容要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高尚的人生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和出色的艺术才华。各项活动要做到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三、参加对象:
1、文艺节目、学生美术作品参加对象为:全省高校全日制在读的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本届大学生艺术节分甲组和乙组。甲组指非艺术专业学生组。乙组指艺术类专业学生组。
2、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参加对象为:全省高校校级党政领导干部。
3、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的参加对象为:全省高校教师,有关教研和科研单位的教科研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
四、活动内容与形式:
本届大学生艺术节以举办“三优一案例”为主要内容。“三优一案例”指评选优秀文艺节目、优秀美术作品、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
(一)“三优”项目(优秀文艺节目、优秀美术作品和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评选
1、优秀文艺节目和优秀美术作品:
(1)优秀文艺节目以大型节目为主,体裁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曲、戏剧和朗诵。
(2)优秀美术作品包括学生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学生美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
(3)优秀文艺节目和优秀美术作品参评要求与《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见附件1)相同。
2、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
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建设四部分。具体参评要求与《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见附件2)有关要求相同。
(二)“一案例”(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评选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包括高校美育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高校专业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高校艺术师范教育教学改革等。“一案例”撰写要求同《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见附件3)。
五、活动评选办法:
(一)“三优一案例”(优秀文艺节目、优秀美术作品、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和美育改革创新案例)评选等具体组织工作委托中南民族大学和湖北大学承担。届时,主办单位将在录像评选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高校推荐评委参与现场评选工作。
1、优秀文艺节目的评选将采取录像评选的方式进行。各校参评节目,均需录制成光盘(参评录像按照不同体裁和形式、甲组和乙组分别分盘录制),并填写《优秀文艺节目报表》(见表1)。
2、优秀美术作品的评选将按照分配名额(见作品报送要求有关内容)报送作品,并填写《优秀美术作品报表》(见表2)。
3、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将采取报送现场实践视频的方式进行评选。参评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需填写《艺术实践工作坊申报表》(见表3)。
4、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将采取分组分类的办法进行评选。参评的美育改革创新案例需填写《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申报表》(见表4)。
(二)优秀组织奖由主办单位根据各校组织开展艺术节活动情况(包括书面工作方案和总结材料及实际开展情况等)进行评选。
(三)作品报送要求:
1、优秀文艺节目、美术作品、艺术实践工作坊和美育改革创新案例的报送评选在各校自评的基础上由学校向省推荐,本科院校上报优秀文艺节目不超过10个、优秀美术作品不超过10幅;专科院校上报优秀文艺节目不超过5个、优秀美术作品不超过5幅,艺术实践工作坊和美育改革创新案例报送数量不限;同时,有甲、乙组的院校,上报甲、乙组节目和作品的比例为:甲组80%、乙组20%。优秀文艺节目和艺术实践工作坊均采用录像光盘形式报送。
2、各校报送的文艺节目要以选送集体节目为主。甲组上报节目中必须要有一个合唱节目。
3、“三优一案例”的具体报送办法另行通知。
(四)作品提交方式:
1、提交日期:11月16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
2、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将申报表与作品发送至邮箱95463826@qq.com
六、活动时间与地点:
本届大学生艺术节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2020年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各校举办本校大学生艺术节;第二阶段,2020年12月中旬,主办单位在武汉举办以下现场评选活动(文艺节目现场评选不邀请观众观摩):
(一)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和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时间:12月中旬,地点:中南民族大学)
(二)优秀文艺节目现场评选(时间:12月中旬,地点:中南民族大学)
(三)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报告会(时间:12月中旬,地点:湖北大学)
在此基础上,组织参加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时间:2021年4月,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七、活动奖项设置:
(一)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二)“三优一案例”(优秀文艺节目、优秀美术作品、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和美育改革创新案例)评选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
(三)优秀文艺节目、优秀美术作品和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设指导教师奖若干名,优秀文艺节目另设优秀创作奖。
(四)校长风采奖若干名(奖励参加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展获奖的作者)。
八、活动有关要求:
(一)举办大学生艺术节是学校美育培根铸魂的重要载体。各校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举办艺术节活动,要充分展现当代大学生与中国共产党同行、与人民同行的价值追求,充分认识举办本届艺术节对于鼓舞抗疫士气、坚定必胜信心、厚植家国情怀的重要意义。要突出活动主题,使大学生参加艺术节的过程成为接受艺术教育的过程。
(二)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本校艺术节活动。各校要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压实防控责任,落实防控措施,因校制宜组织开展本校艺术交流活动,鼓励创新展演形式,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积极拓展线上展演渠道。考虑疫情影响,可不举办校际集中展演。在举办本校艺术节活动过程中,要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把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
(三)各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本校艺术节活动方案和疫情防控预案,完善工作机制,增强艺术节活动实效。要抓住举办艺术节契机,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务实创新,力戒形式主义。要加强艺术节宣传工作,运用校园多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报道艺术节活动,扩大艺术教育工作的影响力。
联系人:郭珍珍 0716-8068509
共青团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