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先进,激励学生在校期间认真学习,营造良好的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奖学金评定及奖励办法》,现将我院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奖学金评定及奖励办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发对象
我院注册在籍的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奖学金种类及比例
奖学金分特等、综合和进步三种,该学期内凡有不及格课程或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定,未独立开班的学生只参加综合奖学金的评定。学院不重复发放奖学金,奖学金获得者以最高奖项计。
1.特等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总人数的1‰,金额:1000元。
2.综合奖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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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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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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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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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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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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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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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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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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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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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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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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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步奖:奖励综合成绩进步最大且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30%的学生,比例为系部学生(二年级及以上)总人数的 4%,金额:200元。
三、奖学金评定机构
系(部)成立评定工作组;各班成立班级评定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任组长,评审小组5-7人,由学生代表、班级学生干部组成。
各级评审小组要“公平、工正、公开”的原则,按程序和要求进行评审,并客观、认真填写评审工作手册。
四、时间安排
请各系(部)按时完成评定工作,并及时做好评选结果公示,系部将评选结果(纸质文档须系部书记签字、盖系部公章)和评定会议记录单于4月25日报到学生工作部,并将名单表电子档发送给学工部乔炎老师,系部公示的监督和举报电话必须包含有学生工作部电话(0716-8068203),和电子邮箱(xgc8068063@163.com)
2019年4月17日
附件1.学院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特等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3: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院学生奖学金名单
附件4.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奖学金记录单[班级]
附件5.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奖学金记录单[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