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节、校友节期间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五不准”精神的紧急通知

作者:学院党群工作部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9-30    点击:[]

各支部,院属各单位:

近期,教育部和教育厅先后印发相关文件,对重要节假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出了非常明确的具体要求。现结合学校实际,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五不准”精神,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国庆节期间,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二、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所有教职工必须严格履行“事先申报、事后报告”制度。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教育提醒,严格执行规定。

学院党群工作部将加强执纪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对顶风违纪的,实行“一案双查”,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切实巩固改进作风的成果。

举报电话:0716-8068052

电子邮箱:wlzz26@163.com

 

 

相关文件汇编见附件,内含5个文件如下:(点击下载http://jw.yangtzeu.edu.cn/Files/wjhb.doc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2. 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3. 省教育厅《关于中秋节、教师节、国庆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精神的紧急通知》

4. 《长江大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五不准》

5. 《长江大学关于转发荆州市< 关于禁止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学院党群工作部

          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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