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的若干规定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4-04    点击:[]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根据教育部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和《长江大学文理学院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的相关安排,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改进调查研究

1.深入开展调研。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每年根据工作重点和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拟定调研计划,明确调研主题,深入系部,深入课堂、食堂、学生宿舍,了解教学科研和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等具体情况,形成至少1项具有一定理论性、操作性的调研成果,破解学院发展难题。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调研应立足解决实际问题,制订详细计划,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

二、密切联系师生

2.健全联系机制。坚持定点联系系部制度,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定期参加本人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工作会议,指导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班子建设,加强与分管部门、尤其是联系单位师生员工的沟通交流。院领导每学期至少召开师生座谈会1次,到所分管的单位走访2次,及时交流思想、了解情况、沟通工作、解决问题。坚持教工党支部联系班级和教工党员联系贫困学生制度,在“两访两创”中深入推进 “关爱学生、服务教师” 主题活动。

3.广泛倾听意见。落实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发挥院长信箱的作用,完善教代会提案等制度,建立限时回复制度。各单位要通过意见箱、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倾听、及时处理和回复师生意见。凡是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应事先广泛征求意见,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及时听取意见或建议。

4.改进工作作风。各单位要严格工作时间和工作纪律,上班期间禁止上网玩游戏、聊天、炒股等,不做其他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和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要加强统筹协调,减少检查、评比、验收等活动,多为师生办实事。

三、精简会议活动

5.减少会议数量。精简各类会议和活动,克服形式主义和繁文缛节。已经发文部署的工作,一般不再召开会议重复部署。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加强处室之间的沟通协调,能合并召开的不分别开会。

6.控制会议规模。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各类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和人员参加,不安排与会议内容无关的负责人和人员陪会。以处室名义召开的会议一般不要求各系部和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严格把关邀请院领导出席会议和活动。可由处室负责人出席的会议不请分管院领导出席,可由分管院领导出席的会议不请主要领导出席。

7.严肃会议纪律。严格遵守会议时间,按会议通知要求准时到会。会议期间关闭手机或置于静音状态,不在会场接听电话、收发短信或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会议期间不得随意进出会场,不得随意打断发言人讲话。

8.降低会议成本。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会议经费开支标准和会议定点管理的规定,能够在校内举行的会议尽可能安排在校内进行。工作会议一般不铺迎宾地毯、不摆鲜花、不制作背景板、不发纪念品和文件袋。会议应尽量减少发放纸质文件资料,做好纸、笔、台签等物品的回收使用。

9.提高会议实效。多用电话或其他形式传达通知、部署工作,提倡开小范围、小规模的专题会研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提倡少开会、开短会、讲短话。压缩会期,全院性重要会议一般不超过一天,一般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会议专题报告一般不超过1小时。各类会议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科研等工作秩序。

四、精简文件简报

10.减少文件简报数量。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和简报一律不发。对上级部门的普发性文件没有新的贯彻要求的,已开会部署并明确工作任务的,一般不再发文。进一步推进无纸化办公,凡通过办公系统发送的公文,除存档外原则上不再印纸质文件。各单位编发内部简报,最多每月不超过一期,并且一律以电子文件方式发送,不准各单位印制纸质简报、专刊。

11.提高文件简报质量。推行“短实新”文风,文件要观点鲜明、言之有物、操作性强,不搞“穿靴戴帽”,减少重要性、必要性等论述。简报要围绕应用型大学建设,重点反映学科专业发展、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动态、工作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罗列和情况汇报。

12.规范文稿撰写程序。全局性、综合性会议的讲话稿由学院办公室牵头并组织撰写;专题性或业务性会议院领导的讲话稿由归口单位提供,相应单位的一把手要亲自组织并撰写文稿。

五、减轻基层负担

13.改进工作方式。召开会议、开展调研要加强统筹、提前通知,不影响各系部、各单位的正常工作。严格控制评比、检查等活动,不得以部门名义开展评比表彰活动,确属工作需要的,须经学院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加强外出管理

14.规范出差出访活动。严格出差出访报告和审批制度,各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出访,需报单位负责人审批;各单位负责人出差出访,需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各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差出访要根据工作需要尽量压缩在外时间,严禁擅自延长在外停留时间,严格控制外出随行人员,尽量住商务宾馆,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和报销住宿费。严禁组织或参加无实质性内容的各类会议、考察。

七、改进新闻报道

15.改进院内新闻报道。院内新闻媒体要多宣传办学成果、发展成就、师生典型等。会议报道要突出会议及活动实质内容,淡化程序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篇幅、时长。院领导参加的活动,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除重大活动外,院领导的活动报道一般不放在校内媒体的显要位置,不使用“重要讲话”等表述。新闻内容应加强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语句通顺、表达简明。

八、厉行勤俭节约

16.规范公务活动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对等接待、归口接待、分级接待”和“谁主管、谁邀请、谁接待”的原则。公务活动原则上学院只安排一次宴请,其他时间安排工作餐。严控宴请陪同人员,合理安排菜量,不上高档菜肴和烟酒。住宿一般安排在商务宾馆。非实质性的来校考察学习,院领导一律不出面接待。除受组织指派从事公务接待外,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在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得饮酒。院内各单位之间不得以公务活动的名义相互宴请、赠送礼品。

九、加强督促检查

17.严格监督检查。院领导、各单位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率先垂范、认真执行,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学院将组织有关部门就落实本规定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定期通报师生来信反映的机关和干部工作作风情况。

18.实行责任追究。学院将把落实本规定情况作为干部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反本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严肃处理。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此前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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