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评审小组审核,外国语学院各班级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辅导员、班主任全程参与下认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现将2026-2027学年外国语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2026年10月19日-2026年10月21日
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和投诉:
联系人:刘老师
公示期间电话:0716-8068580
办公地址:校内图书馆附属楼529办公室
外国语学院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