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湖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教发[2023]58号)有关精神,学院制定的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等文件,经学生个人申报、各班级评审小组评定、班级公示、院(系、部)审核,拟推荐以下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现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如对公示的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和学生工作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0日
外国语学院联系电话:0716-8068580
外语 国家励志奖名单.xlsx 外语 国家助学金名单.xlsx
外国语学院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