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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补贷

关于更新及落实国家及湖北省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

时间:2025-09-15 15:39:38  作者: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湖北省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最新部署,进一步健全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求学,现根据相关最新文件,对我校学生资助政策要点进行梳理与说明,便于广大学生及家长知悉。

一、 高等教育阶段主要资助政策更新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增加,奖励标准自2024年起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至10000元。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自2024年起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至6000元。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至3700元。学校将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分档确定具体标准。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同步提高至3700元。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自2024年起显著增加。其中,硕士生、博士生奖励名额均实现倍增。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中央财政支持标准自2025年起提高,各高校将据此动态调整奖励标准,最高不超过硕士生20000/年、博士生30000/年。

国家助学贷款: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额度提高。全日制本专科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上限提高至20000元,研究生提高至25000元。贷款利率进一步优惠。

服兵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代偿:标准同步调整。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补偿代偿额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不超过25000元。

二、 高中及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资助政策更新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自2025年春季学期起,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至2300元。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自2025年春季学期起,覆盖面扩大至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同步提高至2300元。

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的基础。我校严格依据《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及本校实施细则开展工作。认定对象主要包括七类学生,将通过信息比对、个人申请、学校评议、公示备案等程序进行精准认定,确保资助资源用于最需要的学生。

四、 资金管理与发放

学生资助资金已纳入直达资金管理,以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原则上通过学生资助卡、社会保障卡等渠道直接发放至学生本人账户,严禁任何形式的克扣、抵顶。各学段资助资金原则上要求于每年5月底(春季学期)和11月底(秋季学期)前发放到位。

五、 温馨提示

各项资助的具体申请时间、条件和程序,请密切关注学校及学院(系)发布的正式通知。

申请资助时,请如实提供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抽查,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将取消受助资格并追回资助资金。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政策咨询与服务的责任部门,如有疑问,可通过官方渠道进行咨询。

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我校将继续秉持精准资助、资助育人的理念,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努力为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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