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毕业生,激励全体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体育系实际情况,特制订体育系优秀学生评选方案。
一、评选对象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体育系全日制本科(专升本)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自觉维护祖国统一。
2.有较强的是非观念和原则性,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参加学院、院(系、部)组织各项活动。
3.遵纪守法,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明礼诚信,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公益劳动,自觉维护教室、宿舍等场所的公共秩序。
5.团结友善,乐于助人,与老师、同学关系融洽,热心为集体和他人服务。
6.勤俭自强,不畏艰难,有克服困难、力争上游的毅力和精神。
7.学习刻苦,各科成绩优异,无重修记录,体育成绩需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合格标准,修满课外学分,且受就业单位欢迎的毕业生。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优先评为优秀毕业生
1.已考取专升本、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
2.获得1次及以上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且获得1次学院奖学金;
3.学科竞赛省级及以上竞赛1次一等奖、2次二等奖或3次三等奖;
4.大学期间应征入伍的毕业生;
5.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西部专项计划、取得住院医师规培资格以及自主创业的毕业生。
三、评选名额
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体育系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科研成果等复印件)。
2.班级成立评选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根据评选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评议,按照分配名额确定班级推荐人选,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至体育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3.体育系成立评审小组,由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担任组员,对班级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名单,并在全系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将无异议的名单报送学生工作部。
五、评选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评选过程中,各环节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确保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评选结果要接受师生监督,对评选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注重综合素质评价
评选工作要全面考察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
对于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要给予适当倾斜,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
(三)严格审核材料
各班级班主任、辅导员要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规范报送材料
请于5月14日之前完成材料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包括附件1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3《优秀本科毕业生事迹材料要求》、附件4《评选记录单》(仅纸质版)。电子版发送给杨漫老师,纸质版交至305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已发布,链接如下:
https://cjdxwlxy.91wllm.cn/news/view/aid/279031/tag/tzgg
体育系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