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第十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7年10月20日至10月21日在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西校区田径场举行。
二、参赛单位
经济与贸易系、人文与传媒系、外国语系、机电与信息工程系、
医药与护理系、工商管理系、建筑与设计系。
三、竞赛项目
1、男子单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
2、女子单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
3、男女混合:
20×60米迎面接力(男、女生各10人)
拔河(男、女生各10人)
集体跳绳(每队12人,至少3名女生)
齐心协力跑(男、女生各8人)
四、运动员报名条件
(一)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在籍学生。
(二)经医生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买有保险者。
五、报名规定及竞赛办法
(一)运动员每人限报两项,另可兼报接力。各代表队每项限报四人。
(二)比赛使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三)本次大会使用器材说明:
①铅球:男子 7.26公斤;女子 4公斤
②实心球:2公斤
六、各项录取名次和计分方法
(一)各单项按名次取前6名分别计8、6、4、3、2、1分;破记录或平记录,均双倍计分(运动员在某项比赛中,多次破记录,只记一次破记录分),创纪录不加倍计分;不足录取名次的项目,按实际参赛队员录取名次。项目报名人数不足3人者,取消该项目比赛。
(二)团体名次分别取女子团体总分、男子团体总分、男女团体总分前3名;遇积分相等,以破纪录项次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以第一名项次多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三)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3名,其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四)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迎面接力比赛、拔河比赛、集体跳绳比赛和齐心协力跑比赛按名次分别计8、6、4、3、2、1分,其得分双倍计入团体总分。
(五)检录及比赛时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布,号码布由大会统一准备。
七、奖励
凡获得团体名次的单位,均颁发奖杯;获得单项前6名的运动员,均颁发获奖证书;获得单项前3名的运动员,颁发金、银、铜牌。
八、报名
各代表队报名单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于10月13日下午5点前将报名单一式两份交大会筹委会。(电子版发至 176044568@qq.com )
九、其它
(一)设立“仲裁委员会”。
(二)各单位自备队旗一面,颜色不限。开幕式进场各代表队必须是8×10的运动员方阵。
(三)在比赛前一天由各参赛单位自行到器材室领取号码布。领取时各参赛单位应向大会组委会缴纳押金200元;如有遗失,按10元/张赔偿。
(四)参赛运动员在检录时凭学生证或考试证检录。
(五)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本次大赛规程最终解释权属大会仲裁委员会。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