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经体育系党支部研究确定,报系党总支审查同意,拟确定(或认定)刘承杰、张家乐3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见附件),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体育系党总支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12日
公示期间电话:0716-8066185
电子邮箱:men_s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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