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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工作

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03-21 09:12:40  作者:  点击:

全体教职工:

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本次申报不设课题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项目类别

(1)规划基金项目;

(2)青年基金项目;

(3)自筹经费项目;

(4)专项任务项目;

(5)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新疆项目、西藏项目。

3.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其他来源经费”栏填写经费,并上传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2、2023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三、申报办法及程序

1.申报办法: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网上申报平台请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材料报送:申请人提交《申请评审书》纸质版(正反打印,中缝装订)一式三份于2024年4月12日上午11:00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45717957@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通知网址:

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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