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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请李晴晴等老师为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11-09 点击量:

 

各学部、各团总支、各社团: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建设,保证学生社团更加规范、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在指导社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生活的作用,经个人申请,经院团委研究并报学院审批,决定聘请李晴晴等老师为学生社团指导老师。

希望社团指导老师在以后社团指导工作中认真监督活动、加强财务管理,对所指导学生社团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总结等进行全过程检查、监督,指导学生开展的社团活动。加强与院团委的联系,指导学生解决在社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社团正当权益。

聘期为:二〇一一年十月一日至二〇一二年九月三十日

社团指导老师名单如下:

 

共青团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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