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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院内公开聘请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10-18 点击量: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建设,保证学生社团更加规范、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在指导社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生活的作用,结合我院学生社团工作实际,现为各学生社团在全院范围内聘请社团指导老师,具体要求如下:

一、  选聘范围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在职教职工

二、选聘条件

1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业余时间,乐于指导学生社团的活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够较好的实现专业知识或特长与社团组织发展有效衔接。

2对所指导学生社团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总结等进行全过程检查、监督指导学生每次开展的社团活动。

3指导社团积极参加校内、校外各种竞赛及社会实践活动,并在活动期间随队指导。

4、了解掌握社团的思想动态及发展情况,监督社团会费的收取及使用,加强与院团委的联系,指导学生解决在社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社团正当权益。

三、基本待遇:

1.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由学院统一颁发聘书,聘期一年,续聘再次申报。

2.根据学生社团活动实际情况,给予指导老师一定补贴。

3.每年组织一次优秀社团指导老师评选工作,并给予表彰。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1019—— 1025

报名地点: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工处王玲玲老师处

2、报名流程:申请人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社团指导老师申请表》,于1025前交团委审批。一名教师只能申报一个社团。报名结束后,学院将根据教师报名情况和社团组建的实际需要择优选聘。

 

 

附件一: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社团名单.doc

附件二: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表》.doc

 

共青团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上一条:关于聘请李晴晴等老师为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1学年度学生社团年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