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深化改革评估验收
自评报告
共青团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15日
近年来,特别是教育部、团中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印发以来,学院党委高度重视我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推进工作,要求校团委指导学生会深入调研、对标分析,系统推进各项改革措施逐步落实到位,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根据《关于开展湖北高校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培训班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现将学院学生会推进改革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生会改革情况
(一)明确职能定位方面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会通过章程等明确:学生会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在党的全面领导和团的具体指导下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职能定位清晰明确。学生会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学生会始终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相关工作,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们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并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院学生会坚持秉承《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会章程》作为宗旨,坚持团结和动员全院同学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广大同学的成长成才为中心,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和广大同学的素质拓展服务,引领广大同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院学生会始终致力于完成好《章程》规定的基本任务,即:“
(一)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疏通学生与学院之间的正常民主渠道,倾听和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院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合法、正当权益;
(二)积极组织有益于同学们成长成才的学习、科研、文体、公益等活动,努力为全院同学服务;
(三)加强与校内各有关单位的联系,争取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密切与各院(系、部)学生会的关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
(四)积极负责地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以服务学院的建设发展,服务全院学生的成长成才,团结和凝聚学生听党话、跟党走,引领青年学子争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宗旨,贯彻为同学谋需求、为学院聚合力、为国家育英才的初心和使命。秉持着以上宗旨与初心,有着以下几项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全院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全院学生勤学、修德、明辨、笃实,旗帜鲜明地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争做“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新时代青年,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发挥作为学院党政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学院和全院学生整体利益的同时,依法依章程地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三)履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工作职责,面向全院学生积极组织和开展学术科技、文艺体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就业创业等活动,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营造积极、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
(四)加强与院内外广大学生及学生组织的合作;
(五)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促进和谐校园建设,促进中华民族的团结。
学生会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基本任务开展工作,工作严谨细致,在广大同学中取得良好反响。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二)改革运行机制方面
学生会严格遵照《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会章程》规定,按照“主席团+职能部门”之模式设立工作机构,执行机构为主席团,由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院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常任代表委员会负责。按照优化结构、精简规模的改革方向进行部门设置,共设活动管理部、权益保障部、学习部等3个部门。各院(系、部)学生会为院学生会的下级组织,受各院(系、部)党委(党总支)的领导和各院(系、部)团委的指导。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会作为院级学生会,严格遵照《章程》规定之内容,始终坚持指导各院(系、部)学生会全心全意服务各院系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履行相关职能,开展有关工作。具体方式如下:按《章程》规定,各院(系、部)学生会接受院学生会在工作方面的指导、在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帮助;与院学生会密切联系,执行院学生会的决议,认真完成院学生会布置的任务;根据宗旨积极主动开展各院(系、部)的活动。按《章程》规定,各院(系、部)学生会需定期向院学生会汇报工作,并及时对院学生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院学生会应保证每年至少一次通过集中会议及书面形式听取各院(系、部)学生会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且院学生会每年需进行一次对各院(系、部)学生会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应公开。
(三)坚决精简原则方面
院学生会坚持对标有关规定,优化精简机构配置,合理缩减人员规模,现有主席团成员4名,下设工作部门3个,工作人员总计60名。
学生会设执行主席、部门负责人、部门工作人员,未设置其他职务。开展工作时,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学员志愿者,成立临时项目组,招募有服务意识和专业特长的志愿者。各项目组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四)明确遴选条件方面
聚焦政治引领,服务同学思想成长需求,学生会工作人员自身就应当政治素养过硬,带头积极学习。一年来,学生会引领广大同学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与祖国共成长、与人民同奋进,既重视强化学生会工作人员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政治意识,也不忘作为学生最重要的主责主业,加强学习。
院学生会60名成员均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其中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1名,共青团员59名,理想信念坚定,热爱与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格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生会重视本会工作人员之学业情况,坚持本会成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按照“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之条件,严格遴选本会工作人员。各工作人员最近1个学期或1个学年的学习成绩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均位于各自专业前30%以内,且均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五)严格遴选程序方面
学生会始终坚持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会章程》等相关规定,依章依规遴选学生会相关工作人员。
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各院(系、部)团组织推荐产生,要求具备包括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生活政治学习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秀、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品德高尚,具有强烈责任感和较强工作能力,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能够代表学院学生会形象等条件,由各培养单位党委盖章同意推荐产生。经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资格审查组、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及院团委联合审查,院党委审核批准后,确定本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学生(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常任代表委员会负责。学生会坚持工作部门成员应由学院(系、部)、培养单位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院团委审核后确定。遴选程序完整严格,保证全体工作人员在各方面符合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等标准。学生会工作人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目前,学生会共计60名工作人员中,均是来自不同院(系、部)学生会组织,占本会整体工作人员比例达100%。
(六)规范召开代表大会方面
按照相关规定,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于2019年12月7日召开并顺利闭幕。本次大会传达了习近平致全国青联十二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六大的贺信精神;会议听取了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报告、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及选举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第十六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第三届学生代表常设机构人员名单。
本次大会代表由各班级、团支部推荐,各院系学生会(培养单位)通过等额选举产生,选举结果由院系学生会(培养单位)审查并报所在培养单位党委批准确定。大会筹备委员会根据选举单位数量、各选举单位学生数量和工作需要对代表名额进行了分配,代表名单覆盖全院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本次大会本、专科生代表共计93名,超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其中非院(系、部)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代表的构成具有广泛性。
学生代表大会的结果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备案。
(七)坚持从严治会方面
按照《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要求,学生会通过相关学习与培训活动的开展,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思维,严管组织骨干,坚持从严治会。
学生会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积极参加、组织开展相关学习培训活动与精神传达工作,深入领悟并切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着力打造政治严格、组织规范、作风严实的学生会组织。通过组织学习,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团结广大青年学生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贡献智慧力量、展现青春风采,带领广大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培育高尚品格,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在矢志奋斗中谱写新时代的青春之歌。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共同学习并普遍知晓和遵守《学生会干部自律公约》、《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始终践行学生会为同学服务的宗旨,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宝贵机会,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
在学院党委领导与学院团委具体指导下,学生会依法依章程开展各类活动,并紧密联系学院团委,重要事项之决定、重大活动之开展必事先向学院团委进行报告。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守纪律、讲原则、作表率,近年来无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若出现相关问题,学生会及同级团委有着明确的规定和程序予以处理。《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会章程》规定,在必要情况下,可按规定和程序对学生会骨干进行人事变动。对于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会骨干,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八)建立述职评议制度方面
述职评议是加强绩效评价与总结反馈的有效手段,是促进组织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学生会全面贯彻落实学校要求,坚定不移推动团学组织改革进程,已建立较为完善的述职评议制度。
学生会始终坚持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院团委等共同参与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于学生会进行全面客观之综合评价。评议考核意见作为学生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坚持工作人员在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绝不与岗位简单挂钩,以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之激励机制,鼓励工作人员做好实事、做好贡献。
(九)落实党委的全面领导
学生会始终坚定不移地听党话、跟党走,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团的十八大精神,践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学校第九次党代会决策部署。
学院党委对学生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关心,学生会的建设纳入了学院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当中。同时,院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如: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党委书记朱继平、党委副书记孙细望、院团委书记、学生工作部部长罗婷以及学院各职能部门领导出席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孙细望副书记任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总顾问。朱继平书记代表学院党委致开幕词,他充分肯定了历届团学组织在学院党委和院团委的领导下十五年来取得的成绩,及其在学校与学生间发挥的桥梁组带作用,勉励同学们铭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青年的寄语,做有理想、有担当的新时代大学生,不忘跟党初心、牢记青春使命,砥砺奋进、开拓创新,为学生健康成长和学院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老师出席学生会部门述职、优秀学生会评比等相关会议,听取学生会会各部门述职及学生会工作汇报展示。在学生会承办的院长面对面活动上,学校党政办及相关职能单位均列席会议,与学生代表齐聚一堂共话权益问题与学校发展大计。
学院明确负责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分管学生会的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院领导参与学生会的管理,对学生会的组织建设和工作推进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十)加强团委的具体指导
院学生会接受共青团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委员会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的双重指导,制定改革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工作保障,优化工作机制,狠抓改革落实,服务同学、引领同学。学院各级团组织坚决落实学院党委有关要求,及时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学生会工作重大事项。
院团委专职副书记郭珍珍任院学生会秘书长,悉心指导学生会的工作,助力同学成长成才。院团委对学生会工作和活动开展进行政治把关和业务指导,充分尊重和支持学生会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重点从政治方向、组织机制、骨干培养等方面给予指导和监督。院团委重点抓好院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系、使用经费物资等事项的审核管理,确保相关日常工作顺利执行、不出偏差。指导院学生会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完善重大活动的评估机制。院团委坚持及时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请示报告院学生会有关情况。凡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院团委报告并接受团委之指导意见。学生会同时建立有规范合理的公章保管制度,公章由专人负责管理并掌握使用,使用一律需登记及签字。制度文件对公章的保管、使用、登记、挂失等有明确说明,并按照此制度严格执行。
(十一)打造同学满意的学生会
院学生会自成立以来,坚持团结和动员全院同学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广大同学的成长成才为中心,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广大同学的素质拓展服务,引领服务广大同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尤其是在推动学业发展进步、推进权益问题解决、开展文体娱乐活动、建立人才培养机制等方面,为院内全体同学提供好了各项服务。
学生会重视自身工作人员的团队建设。工作人员应始终践行学生会为同学服务的宗旨,普遍知晓并遵守《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宝贵机会,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
学生会一直并将继续致力于打造学生会组织“两个满意”,即同学对学生会工作满意、对学生会工作人员满意。
二、下一阶段的工作方向和改革重点
(一)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学生会政治功能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学生会内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升学生会成员的理论水平和思想素质。
二是试点开展功能型党团组织建设。在条件成熟的学生会组织或下属部门开展功能型党支部、团支部试点建设。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学生会切实发挥思想政治引领功能和育人作用,提升学生会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服务奉献精神,使学生会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全院学生听党话、跟党走,更好地代表和服务广大学生,努力建成“让党放心、让同学满意”的新时代学生会。
(二)改革运行模式,完善学生会工作机制
一是探索实施主席团轮值主席运行机制。2019年12月7日,学院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下一阶段,学生会主席团将探索实行轮值制度,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执行主席运行机制还需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加以完善。
二是建立健全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学员志愿者开展学生会工作的工作机制。根据改革文件精神,学生会开展工作时,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学员志愿者,成立临时项目组,招募有服务意识和专业特长的志愿者。各项目组因事用人、事完人散。目前,我院学生会以未来学院吸纳培训学员的模式培训学员志愿者,但学生会志愿者流动性强,在重大活动中的组织性、纪律性和专业性如何得到保障是目前存在的难题。如何建立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者库,采取评级、匹配、培训、退出相结合的模式,科学把控学生会志愿者招募与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的时长认定关系,更好地提升项目化运行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和探索实施。
(三)落实学生为本,提升学生会工作的贡献度
一是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利用好“院长面对面”等活动平台开展师生交流沟通,当好学院与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在以往注重将学生需求和困难向学院各职能部分反馈的同时,及时将学院改革发展的成果向学生进行传递和报告,减少信息不对称现象,团结带领全院学生为服务自身成长成长和学院建设发展贡献力量。发挥好学生代表大会作用,参与学院民主决策管理,助力学院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二是切实服务学生实际需求。学生会要围绕学生关注的学习科研、思想心理、社会实践、文化交流、劳动锻炼等实际需求,举办学生欢迎、对学生成长发展有效有用的活动,问需问策问效于青年学生,提升同学对学生会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身处伟大时代,身处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国内知名的应用型高校的宏伟目标道路中,学生会肩负重大责任与伟大使命。在今后的日子里,学生会将继续坚定不移地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团委的悉心指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往开来,砥砺前行,带领广大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培育高尚品格,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在矢志奋斗中谱写新时代的青春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