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
      根据《关于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20号和《关于规范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初定职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72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教师系列、实验系列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学院在册在岗、在相应岗位工作且符合认定条件的自聘教职工。
      二、申报时间:2020年10月12日-10月19日。
      三、有关说明:
      1.申报认定的条件根据《关于规范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初定职务工作的通知》标准执行。
      2.申报时请填写《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和《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纸质版(见附件),《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由所在单位填写考核签定意见后报职改办。
      3.《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用A4纸双面打印,胶粘。
      附件
      1:《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2:《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职改办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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