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理学院_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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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卷及考试资料装订须知
时间:2024-06-06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一、改卷要求

1.试卷批改统一正分。

2.大题要给细分。

3.主观题必须在各小题前给出该小题得分。然后将该大题的总得分规范地填入答题卡中该大题的分数栏以及第一页答卷文头下相应的分数栏内。

4.客观题的小题,请在该小题正确选项上打“√”,错误打“×”。

5.在第一页答卷文头下“阅卷人”位置,阅卷教师须签全名。

6.试卷上的分数如有任何改动,阅卷教师必须在改动处签全名。

7.所有阅卷必须有痕迹,给分及签名一律用红笔。

8.考试结束后一周内请将试卷评阅完毕。

二、考试课资料要求

1.所有任课老师提供资料:

(1)试卷:用答题纸单独作答考卷,装订时需装入一套空白卷放在答题卡前面,然后加封面装订成册(按学生考试号由小到大,由上至下的顺序)。

(2)与考试有关资料:学生签到表(有就有,没有就不要)、考场记录单、成绩单3份(1份和考试资料一起交,另2份单独交)、试卷分析表。(备注:以上与考试相关资料提供时不要进行装订)

(3)所有任课教师需提交教学工作手册和教学进度表,进度表正反打印。

(4)工作手册填写要求:平时成绩不少于3次,考勤不少于5次,平时成绩请打分数,不再采用A-D等级打分。

(5)教学进度表填写要求:每门课程作业安排要一致(例如作业次数),执行情况一栏请务必填写已完成。

2. 出卷老师需提交资料

(1)命题审批表

(2)答案及评分标准

(3)空白卷

3.课程负责人需要检查各课程老师的教学资料(包括教学手册、试卷分析表和教学进度表),教研室主任最后统一检查。

三、成绩录入说明:

1.考试成绩录入比例为:平时40%,考试成绩60%。

2.教务处规定考试完后一周录入成绩。如有特殊情况,教务处会特殊说明。(大家可登录登分系统查看录入时间)

3.录入成绩时请不要延迟或出现错登、漏登等情况,出现上述情况都可能造成教学差错或事故,请老师们认真录入。

4.重修成绩现在由任课老师输入学生学号,然后录入,任课老师一定要仔细核对重修单。(所有重修单需要复印一份交给办公室备份)录入成绩的过程中,遇到不是该班级学生但参加考试的情况,一定不能直接断定是重修(重修生是有重修单在开学就交给任课老师了的),有可能是参军或者学籍异动进班的情况(新系统有弊端,异动的学生在本班没有显示),请老师们在没有搞清楚学生是什么情况之前,一定不要轻易提交成绩,否则后续会非常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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