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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江大学委员会决定
时间:2020-07-08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中共长江大学委员会关于

加强执纪监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提供坚强有力组织保障的决定

 

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地,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以赴坚决打赢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意见》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通知要求、重点任务交办通知等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执纪监督、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作出如下决定:

一、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命令。进一步重申防控纪律,要求党员干部、师生员工不得隐瞒不报本人、直系亲属的密切接触史和发热病情;不得对周围的密切接触者、发热病人知情不报;不得违反筛查甄别、校区(小区)全封闭管理、公共区域管控和出行管控有关规定;不得耍特权、搞特殊,逃避、妨碍应隔尽隔、应收尽收、应检尽检、应治尽治防控措施落实,或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力为他人逃避管控提供便利。违反规定的,一律严肃处理。

二、全校各级党组织要督促全体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进一步加强履职监督,要求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不得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临阵退缩、擅离职守;不得敷衍塞责、消极应付,在入户排查、人员管控、隔离收治等工作中出现空档纰漏;不得弄虚作假,瞒报、漏报、迟报、错报疫情信息,向上级和公众报喜不报忧,隐藏遮掩问题;不得漠视群众正当合理诉求,对信访举报、舆情反映无动于衷或一转了之,不回应和解决师生员工实际困难。违反规定的,一律严肃处理。

三、全校各级党组织要督促党员领导干部下沉一线、冲锋在前、作出表率。广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就近到所在校区(小区)、社区、村组协助做好基层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遇事讲条件、讲困难、讲客观,相互推诿扯皮,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不得对交办的工作任务超时限、打折扣、搞变通,或简单把工作和责任往下推;不得浮在表面,对管辖区域、职责范围内的人和事失教失查失管失控;不得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增加基层负担。违反规定的,一律严肃处理。

四、全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从严看好门管住人,统筹安排工作、推进落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统筹安排参与疫情防控、下沉到校区(小区)、确保日常运转等方面的具体工作。把握当前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点和重点任务,围绕省委提出的“四率”目标、两大环节、三个“全覆盖”、“两个闭环”、“四应四尽”、“五个保障”措施推动落实落细落地,看好自己的门、管住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对党员、干部、师生员工疫情防控工作不力失教失查失管失控的,一律严肃追究主要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全校各单位、党员干部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采取适当方式,迅速将工作要求传达贯彻下去,抓好落实。学校监督执纪组将采取包保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到疫情防控一线督查指导,及时发现一些好的方面,查处一批反面典型;学校将从严从快查处疫情防控工作中“看门不严、管人不力、事不尽责”的人和事,对党员、干部、师生员工违反疫情防控命令、干扰和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校属各单位贯彻落实中的重要情况,请及时报告党委组织部(邮箱:zzb@yangtzeu.edu.cn)

 

 

中共长江大学委员会

20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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