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和《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文理行发〔2017〕73号)第五十一条规定,对达到退学处理条件但拒绝办理退学手续或多种方式均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学生,现以公告方式送达拟退学处理告知书,公告7个工作日,于2023年6月27日结束公告。在公告期内,学生可向学院(系)提出申辩和书面陈述并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邮寄或直接送到数学与医护系教学办;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辩和书面陈述者,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公告期满后,学院(系)将按学院规定办理。
名单如下: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年级 |
专业 |
班级 |
退学处理原因 |
1 |
202041653 |
李丹丹 |
2020 |
护理学 |
护理5201 |
未经批准连续两周以上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 |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学苑路33号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数学与医护系(图书馆附楼206办公室),联系人:李娜,联系电话:13607219940。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数学与医护系
2023年06月14日
(注意:公告时间应从发布第二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