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文理行发[2025]21号),结合我系对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和办学实际,现就2025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何先平 左 彪
副组长:冉庆鹏 袁 萍 燕梦蝶
成员:王春鸽 李琼琳 李莹莹 聂 志 徐 芬
二、接收计划
1.接收年级:仅接收2025级转专业学生申请(不含专升本);
2.接收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临床医学[5年]、护理学;
3.各专业接收计划人数:
专业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临床医学[5年] |
护理学 |
人数 |
5 |
15 |
5 |
5 |
三、申请条件
1.符合《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文理行发[2025]21号)中转专业基本条件及其他事项要求;
2.符合学校2025年招生相关政策;
3.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人际沟通能力;
4.在校就读期间无违纪记录;
5.修读原专业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其中未通过考核课程不能超过一门且必修课平均绩点不低于2.5;
6.申请转入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高考选科为首选物理;《高等数学》课程第一学期成绩不低于80分;
7.申请转入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要求高考选科为首选物理;
8.申请转入临床医学专业[5年]要求高考选科为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9.申请转入护理学专业要求高考选科为首选物理或历史,再选化学;
10.以上条件与学校相关政策不符的,以学校政策为准。
四、审核程序与考核安排
(一)审核程序
1.开学前一周将第一学期课程成绩单、必修课平均绩点、高考选科情况证明、个人简介(包括本人简况,特长与爱好,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等)交至图书馆附楼203教务办公室徐芬老师处,联系电话:0716-8066981。
2.系部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3.系部对初审通过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拟录取。
4.考核通过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最终录取名单由教务处公布。
(二)考核方式
1.综合考核包括必修课平均绩点和综合考查两部分,必修课平均绩点对应百分制分数占40%,综合考查占60%。
2.综合考查:内容主要包括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以及对专业方向的了解、未来的学业规划、综合素质及能力等。
3.综合考查总分100分,不满60分者不予接收。
五、录取规则
根据各专业接收计划,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同分情形下按综合考查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转出计划
根据我系各专业建设发展情况,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转出计划人数为1人,其它专业转出不设限。
申请转出学生人数超过专业转出计划人数时,依照申请转出原专业学生必修平均绩点从高到低的顺序,经系部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后,通知拟转出的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表,按照拟转入院系参与考核。
数学与医护系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