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长    潘林

1.全面主持部门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和学院的各项决定;

2.配合开展学院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合作、交流与服务工作;

3.对合作项目进行跟踪、协调、评估与考核;

4.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分析学校与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合作的可行性,制定学校与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合作工作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学校社会合作与服务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6.负责学院与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并对合作项目的实施进行跟踪、督查、协调、评估、考核;

7.负责学校校友总会活动的策划和举办;

8.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电话:0716-8068052

 

副处长    李娜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学校有关社会合作与服务的方针、政策,起草社会合作与服务的有关文件或规定,及学校省内外合作发展项目登记及备案工作;

2.负责学院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合作交流与服务工作;

3.负责起草社会合作相关规章制度、运行机制与考核工作;

4.负责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各类合作,对合作项目进行跟踪、协调、评估与考核;

5.负责校友与学校沟通交流服务工作;

6.负责校友活动的具体实施;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716-8068934

 

科员     吴兰

1.主办社会合作处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立卷、存档,负责合作发展处日常相关接待、文秘、会议通知、文件资料收发管理等事项并做好宣传和报道工作;

2.协办社会合作处办公用品的统计采购和发放工作;

3.做好校友工作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立卷和归档工作;

4.校友会网站和微信平台的管理及维护工作;

5.协办校友日常联络及返校接待工作;

6.协办校友活动的策划、通知、举办;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716-8068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