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流原则
(一)公平原则
分流工作要坚持公平原则,遵循学生自愿和适应原则,不得有任何歧视和偏袒。
(二)多元原则
分流工作要充分尊重学生的兴趣和特长,提供多样化的选择,鼓励学生主动参与并发掘自身潜能。
(三)适应性原则
分流工作要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学业成绩和学习能力等因素,合理安排专业分流,帮助学生实现自身专业发展目标。
二、分流目标
(一)实现学生专业发展与个人兴趣、特长的有机结合;
(二)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三)提升学生的自主选择和发展意识;
(四)提高学生的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三、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许连军李成军
副组长:关莉红
成员:雷昕 刘佳 刘静 刘碧原 王磊 邵宇 杨漫 梁玥
四、分流对象与专业分流计划
本次专业分流对象为2023级中国语言文学类学生173名,分为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2023级新闻传播学类学生28名,分流为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按照学校大类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案有关规定,各专业首先根据本年度与上年度学生总人数比例,适当调配,计划汉语言文学1 个班,汉语言文学(师范)3个班;计划网络与新媒体1个班。
五、工作程序
(一)指导与动员阶段
通过目前正在开设的职业发展与生涯规划课程,对学生进行自我认识和引导,帮助了解自身兴趣与特长,为学生提供学业指导与生涯规划等相关专业性咨询,做好前期专业分流意向初步调查。(负责人:刘佳 刘碧原)
(二)分流阶段
1、专业分流宣讲会:由汉语言文学22级、汉语言文学(师范)23级、网络与新媒体21级优秀学生代表做专业宣讲,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和培养方向。(负责人:刘静 刘碧原)
2、组织专业分流:组织学生按照班级进行专业分流座谈会,进行专业分流选择。(负责人:辅导员梁玥、杨漫及各班级班主任)
3、发布结果:发布专业分流结果,为期三个工作日。对分流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以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意见,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如仍有异议,可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诉。专业分流名单经发布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教务处。
六、工作进程安排
(一)动员和宣讲(2024年5月10日前)
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对所有参与专业分流的学生进行动员和宣讲,让学生了解各专业的办学特色与专业方向。
(二)组织专业分流(2024年5月15日前)
(三)确定专业分流名单并上报教务处(2024年5月18日前)
(四)教务处公示分流结果(2024年5月24日前)
公示无异议后,将专业分流名单报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审定以进行专业确认。
七、其他说明
学生在校期间有且仅有一次专业分流机会,学生专业分流结果一经核定,学生应当按核定后的专业修读。如需变更专业,则按照学校制定的转专业相关细则执行。
本实施方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人文与传媒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人文与传媒学院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