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清单
(1)退学申请表(审批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学生书面(手写)申请书(签字/手印)
(3)家长书面(手写)知情同意书(签字/手印)
(4)学生本人及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5)学生本人及家长户口本复印件(证明直系亲属关系)
(6)支撑材料或教学单位情况说明
二、办理流程
(一)学生申请
学生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退学申请表》,家长签字同意,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教学单位审核
1. 经手人审核学生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在复印件上签字以及书写“与原件审核一致”等字样,并加盖教学单位公章;
2. 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签字、加盖教学单位公章。
(三)学生工作部、图书馆、宿舍管理中心、计划财务处等职能部门审核
(四)教务处审核
(五)分管校领导审批
(六)备案处置
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开具《退学通知单》,并在教务管理系统和学信网办理学籍注销。
(七)其它手续
学生将《退学通知单》送达到所在教学单位、宿舍管理中心、计划财务处、学生工作部、教务处教材管理部门。
三、注意事项
1.关于委托办理
(1)退学原则上应在辅导员指导下,由学生本人亲自办理;
(2)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的,学生可委托辅导员办理,同时另需提供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中必须包含本人与受委托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唯一性信息。
2.退学的学生,均不得申请复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