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往届毕业生申请证明书流程如下:
一、材料清单:
1、申请表(附件1,如实填写,注明补办原因及补办证明书类型,本人手写签名)。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办理毕业证明书)。
4、学位证书复印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办理学位证明书)。
5、录取花名册复印件(复印地点:图书馆531综合档案室) 。
6、学籍登记卡(2021届及以后学生) (复印地点:图书馆531综合档案室) 。
7、申请人蓝底彩色近照2-4张(二寸)及同版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20-5OKB,像素480*640,文件命名为“身份证号+姓名”。电子照片发送至hjing23@wlxy.edu.cn。
注意:若申请人无法亲自来校办理相关事项,需委托他人办理,则另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中必须包含本人与代办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唯一性信息。
二、办理地点: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新校区图书馆515办公室(教务处),联系人:黄老师,0716-8068585。
三、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证明书制作在每月底集中办理,寒暑假不予办理)。
四、其它说明:
1.原则上证明书只能办理一次,若遗失则不再补办。
2.学历证明书办理成功后,原证书即失效不能再使用。
附件1: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证书补办审批表
附件2:委托书参考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