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和有关部门:
严肃考风考纪是加强教风、学风、校风建设的重要环节,各系(部)应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期末考试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营造公平公正的良好氛围。现就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组织全体学生认真学习《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和《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考场规则》等文件,要求考生诚信应考。对考试作弊行为,将根据监考教师记载的违规违纪情况及相关证据材料,由学生工作部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全体考务及监考人员认真学习《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考试工作管理条例》和《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监考员职责》等文件,要求监考教师认真履职。对所有违反管理规定的教师,一律按照《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各系部主任、教学副主任应带头参加巡考,并做好巡考记录,发现监考教师或考生违纪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制止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教学工作部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