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及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19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四级:2019年12月14日上午09:00-11:20
六级:2019年12月14日下午15:00-17:25
二、考试组织
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为组长,教学工作部、学生工作部、组织宣传部、实验室与网络管理中心、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职能部门组成的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在组长的领导下,学院教学工作部严格按照《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湖北考区)考务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考试工作。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
三、工作要求
1. 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强调监考教师的职责与义务。
2. 请各系部在考前召开全体辅导员、班主任会议。
3. 请辅导员考前组织学生召开主题班会,学习相关考试文件制度,强调考风考纪,加强对学生的诚信考试教育,提醒学生既要自觉遵守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还要防范和制止他人违纪作弊,如发现有作弊的线索、迹象和动向,要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从而营造诚实守信、相互监督的考试环境。(相关学习材料见附件)
4. 请各系部通知考生从即日起至考前自行登陆报名网站完成准考证打印。同时告知考生,至考试结束前准考证上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5. 请所有考务人员、监考人员按时参加考前考务培训会,持证上岗,考试期间听从考务管理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监考。
6. 未经教学工作部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更换监考人员,如有变动,必须提前3天到教学工作部登记备案。
7. 请学院后勤保障与安全保卫部会同公安等部门,加强对考点周边环境的治理和校园网络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买卖答案的行为,禁止张贴买卖答案和出售作弊工具的广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四、特别提醒
1. 对违规考生,按照《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湖北考区)违规处理程序》,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文理行发[2017] 72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 对在考务管理和监考过程中不遵守工作纪律、不履行工作职责、疏忽大意、对考生作弊行为放任自流甚至怂恿包庇的,学院将依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请各有关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监考教师和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通知考生及监考人员按时到位,共同做好本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
教学工作部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