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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建设

关于开展2021年院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1-01-20  浏览:

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文理行发202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实际,现就做好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根据学院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遴选一批优势课程重点培育和建设,力争实现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突破,培育可以进入国家一流本科课程的方阵,引领带动全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

二、申报类型与数量

1.申报类型本次申报课程类型线上一流本科课程、线上线下混合一流本科课程和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为主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建设期不超过3年。

2.申报数量2021年立项建设10左右院级一流本科课程。

三、申报条件

1.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正式聘用的教师,且只能申报1门课程。

2.团队主要成员不能参与超过两2门(含负责人)课程的申报。

3.推荐课程须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4.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没有使用配套马工程教材的,实行一票否决。

、资料报送要求

教学单位4117:00时前,完成本单位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推荐工作,并将申报资料报送教务处。资料报送要求如下:

1.申报书和其他佐证材料一起按每门课程分别装订成册(一式份、采用白色封面装订)。

2.时长10分钟内的说课视频(包括教学理念、课程设计、课程实施、改革成效等)。

3.以课程为单位建立文件夹,内含申报书、说课视频。文件夹命名方式:申报类型+院系简称+课程名称+负责人。

4.教务处不接收个人申报,请各教学单位对申报课程资格进行初审,并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和盖章的申报推荐汇总表。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石义,电话:8068059)。


附件1: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附件2: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申报书

附件3: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