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关于调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及相关工作要求,现将2023级普通本专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调整如下:
一、学生申请(2024年3月2日-3月8日)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并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附件1),逾期不予补报。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申请转入专业。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各教学单位转专业实施方案,详细了解接收条件,如有疑问可向各教学单位转专业工作负责老师咨询。
二、资格审核和考核(2024年3月9日-17日)
1.转出教学单位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2.转入教学单位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每一名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参与本单位转专业考核。
3.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按照申请转入教学单位的通知参加转专业考核。如有任何考核方面的问题,请在考核前咨询申请转入教学单位。
4.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转专业考核工作。考核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如笔试试卷,面试记录等)作为教学档案妥善保存,保存期为学生毕业后延长一年。考核结束后,将学生转专业审批表(附件1)及《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的纸质版、电子版交至教务处。
三、专业确认及公示(2024年3月18日-3月20日)
教务处复核各教学单位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并在教务处网站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院领导审定以进行专业确认。
四、报到学习(2024年3月25日)
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按照学院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到转入教学单位报到学习。
特别提示:转专业工作原则、申请对象、申请条件、注意事项等,参照《关于开展2023级普通本专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https://wlxy.yangtzeu.edu.cn/jxgzb/info/1013/3535.htm),请各教学单位依据相关要求和调整后的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制定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做好转专业相关工作。
教务处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