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关于调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及相关工作要求,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第1周教学任务调整如下:
一、全院师生按照课表,从3月4日(即第2周星期一)正式上课,第1周的教学任务将全部调整至其他教学周无教学任务时段进行。涉及到的理论课教学任务由教务处统一调整,实践课教学任务由各教学单位调整,调整后的新课表将另行通知。
二、原定于第1周周末进行的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不及格课程补(缓)考工作将相应延迟一周进行。考试课程补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第2周进行,具体考试安排教务处将另行通知;考查课程补考由各开课单位在第3周周五(3月15日)前完成。补考成绩在所有考试结束后一周内(3月22日)前提交。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