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风建设,促进学校教学研究与教学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水平,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学奖励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本次教学质量优秀奖名额按院系2022-2023学年有教学任务教师的22.5%上报,具体获奖名额以专家评审结果为准。上报名额分配如下:管理学院4人、信息学院5人、教育学院5人、经法系3人、人文学院7人、建筑学院7人、数医系3人、外语学院7人、体育系4人、马院4人。
二、评选程序
教学质量优秀奖分为个人申报、教学单位初审、教务处审查、专家组评审等程序。各教学单位在推荐名单时应严格参照教学奖励文件要求进行初审,上报后若后期审查不通过将不予增补。
三、材料报送
申请人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学奖励申报审批表》(一式五份),所在单位初审后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学奖励申报汇总表》,同时申报人还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一套。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16点,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石义 联系电话:8068059
附件:1.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学奖励申报审批表
2.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学奖励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