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盲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盲审工作程序
1.确定盲审学生名单。教学工作部按照各系本科毕业生人数的5%抽取参加盲审学生的名单。
2.重复率检测。教学工作部将盲审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复率检测,并参照不同检测结果确定是否进行专家盲审。
3.专家盲审。教学工作部将重复率检测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分配至专家进行盲审,并请专家提出审阅意见。
二、盲审工作时间安排
1.5月13日前提交盲审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2.5月14日为论文重复率检测时间。
3.5月14日至17日为专家审阅及结果反馈时间。
三、有关结果处理
1.重复率检测结果的处理方式
(1)论文(设计)检测复制比例<30%者,视为论文检测结果合格,进入专家审阅环节。
(2)论文(设计)检测复制比例≥30%者,不能进入专家盲审,也不能参加本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待修改合格后于下半年进行答辩。
2.专家审阅结果的处理方式
(1)对于评审结果为“准予答辩”的论文,可由系部安排进入后续的评阅、答辩环节。
(2)对于评审结果为“修改后准予答辩”的论文,学生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各系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后可参加本次答辩,学院将对评审情况予以检查。
(3)对于评审结果为“不准答辩”的论文,学生需要重新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待合格后于下半年进行答辩。
四、几点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学院要求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盲审及有关工作。
2.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认真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检查学生独立完成论文写作工作的情况,杜绝抄袭。
3.学生必须按时、依规独立完成毕业论文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剽窃、抄袭他人的成果,虚构编造实验数据和社会调查资料等。
4.系部应提供毕业论文(设计)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含封面、目录、任务书、开题报告、中英文摘要、正文和参考文献,论文中不得出现学生和指导老师姓名。电子版论文命名方式为:系部_学号_论文题目。
教学工作部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