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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9-04-29  浏览:

各系(部):

根据教学工作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于第11周(5月5日-5月10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方式

1.系(部)自查

(1)教师授课情况自查:各系(部)应安排专人对教师授课情况进行检查,包含教师备课、作业布置与批改、教学进度执行情况、教师工作手册填写等。

(2)学生课堂情况自查:各系(部)每天应安排人员对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课堂教学检查情况记载表》。

2.学院抽查

(1)教学工作部将邀请学院领导并安排教学工作部工作人员对学院整体教学情况进行抽查。

(2)教学工作部将安排督导深入课堂听课,并对任课教师的讲义(教案)、教师工作手册、教学进度表、PPT等进行检查。                                     

3.召开座谈会

各系(部)要分别组织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学方面相关情况,并认真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师生座谈会记录表》,教学工作部将派督导参加各系(部)师生座谈会,并反馈前期相关教学检查结果。

二、学院抽查时间及人员安排

检查校区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周日

梅  平、魏文君

周一

郭睦庚、王秀芬

周二

李  琴、刘  杰

周三

郭明虎、石  义

周四

曹  骥、于  悦

周五

郭珍珍、李  霞

西

周日

李应军、石  义

周一

孙细望、刘  杰

周二

王秀芬、杨冰冰

周三

于  悦、赵利青

周四

曲  莉、郭珍珍

周五

曲  莉、卢红艳

三、相关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要结合本系教学实际制定检查方案及座谈会安排,并于4月30日前报教学工作部。各系(部)要重点开展期中教学秩序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和反馈,及时解决教学中的问题。

2.各系(部)要认真组织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要求座谈会期间无教学任务的老师必须参加,学生座谈会可每个年级每个专业派2-3名学生代表参加。

3.各系(部)务必在5月13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及相关记载表交到教学工作部,总结应包含系(部)自查项目的全部内容。教学工作部将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

 

                      教学工作部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