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参照《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和《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优秀班集体评选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学年实际情况,经班级评议、辅导员(班主任)审核、系研究确定,现将评比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向系学生工作办公室(D1#203)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9日—12月1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6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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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法学系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