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级普通本专科生秋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经济与法学系秋季学期转专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充分尊重学生志向和爱好,更好地发挥学生个性和专长,因材施教,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遵循“促进学生发展、遵循教育公平、执行国家政策、合理配备资源、规范操作程序”的基本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经济与法学系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组长:万楚军 辛裕
组员:罗明、周密、杨杉杉、李玲、申倩、卢佳智、滕宋云、刘曼莹、孙颖、陈莉、马艳婕
三、转出/转入计划
经济与法学系级各专业(类)拟接收和转出计划
专业(类)名称 |
2023级学生注册人数 |
转出计划人数 |
接收计划人数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6 |
2 |
10 |
金融学 |
17 |
2 |
10 |
法学 |
211 |
10 |
5 |
四、转出工作机制
(一)转出基本条件
1.2023级学生转专业基本条件必须符合《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三章之规定;
2.在校期间无课程考核不及格; 且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转出工作程序
1.申请转出的学生,提交一份纸质申请书至本专业辅导员,申请书需本人与家长签字(需要经过家长同意);
2.系部审核拟转出学生资格,符合转出基本条件的学生人数超过专业转出计划人数时,由系部组织各专业进行面试(考核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等方面情况)的方式进行排名筛选。系部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决定拟转出原专业的学生名单;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核内容拟定部门 |
思想政治素质 |
50 |
系部学工部门 |
科学文化素质 |
50 |
各专业教研室 |
3.经系部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后,通知拟转出的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表,按照拟转入院系参与考核。
五、转入工作机制
(一)转入基本条件
1.2023级学生转专业基本条件必须符合《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三章之规定;
2.在校期间无课程考核不及格;且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转入工作程序
1.申请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学生需要提供一份个人简历,格式自拟,要求包含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和申请理由;
2.系部审核拟转入学生资格,符合转入基本条件的学生人数超过专业转入计划人数时,由系部组织各专业进行面试(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潜质潜能等方面情况)的方式进行排名筛选。系部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决定拟接收转入专业的学生名单;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核内容拟定部门 |
思想政治素质 |
50 |
系部学工部门 |
专业潜质潜能 |
50 |
各专业教研室 |
3.经系部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后,将拟接收的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复核。
六、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遵照《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文理行发〔2023〕64 号)及相关文件办理。
联系电话:8066583
联系人:李老师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经济与法学系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