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奖学金评定及奖励办法》(文理行发〔2020〕20号)和《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文理行发〔2019〕34号)的评选规定和评选程序,经各班级组织学生民主评议、辅导员(班主任)审核、系研究讨论,拟确定以下学生为2021-2022学年学院奖学金获得者。现在全系范围内进行公示(见附件)。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学院反映(D1#202)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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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法学系
2022年11月21日